紅網湘潭2月14日訊(通訊員 田園)丈夫因工作不順心,整日消沉喝酒買醉,妻子想方設法安慰、規勸都沒有效果,無奈之下訴至法院要求離婚。
  2009年5月12日。24歲朱某與22歲的王某結婚,2010年6月,王某生育一男孩。2011年10月,朱某因工作上的問題受到公司領導的批評,在公司里又受到同事的嘲笑,年輕的朱某頓覺前途無望,由此消沉下去,整日飲酒打牌或去網吧上網,深夜才回家。妻子王某見丈夫如此消沉,通過各種方式安慰、鼓勵,但均不起作用。王某逐漸失去耐心,見丈夫消沉的樣子就生氣,兩人在家就吵鬧。2013年2月12日,王某訴至湘潭市雨湖區法院,要求與丈夫朱某離婚。
  承辦法官經詢問瞭解到,原、被告產生矛盾的焦點是朱某因工作不順而變得消沉,王某通過各種方式安慰、鼓勵,為朱某不爭氣而著急、吵鬧,都是深愛對方、珍惜家庭的表現,夫妻感情並未破裂。只要讓朱某解開心結,重新振作,夫妻雙方是有和好的可能。在調解過程中,承辦法官從正反兩面舉例對朱某進行了教育,並對朱某遇到挫折就消沉、對家庭不關心、逃避現實等表現進行了嚴肅批評。朱某在法官的批評教育下醒悟過來,對自己的消沉表現悔恨不已,並向妻子道歉,夫妻兩人言歸於好。  (原標題:丈夫工作不順喝酒買醉妻子規勸無效起訴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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